在GB 50016 -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10.1.10条中要求“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对应条文解释“保护措施一般可采用包覆防火材料或涂刷防火涂料”。那么此条款中提到的防火保护措施,其作用是什么呢?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但其耐火性能还达不到持续供电时间的要求,需要通过对封闭式金属槽盒增加防火保护措施,以提高持续供电时间,但能提高多少时间?采用耐火电缆槽盒是好的防火保护措施,但其耐火性能等级与其内部敷设电缆类型相关,在前述耐火性能试验中,动力电缆采用的是VV型并非耐火型,因此不能只采用槽盒的耐火维持工作时间,也不能将槽盒的耐火维持工作时间和耐火电缆的耐火性能时间直接相加。对此,GB 51348 - 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国家标准编制组在《建筑电气》杂志(2020年12期)作了如下回复:“关于有机绝缘耐火电缆和耐火槽盒组合的耐火性能试验来看,其耐火性能优于矿物绝缘类耐火电缆。因试验还在进行中,不便将数据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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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情况,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且电缆本身的耐火性能已经满足持续供电时间。那么金属槽盒增加防火保护措施,其作用更多的是保障槽盒在火灾环境下的安全工作荷载。从表1中可以看到各标准对安全工作荷载都有要求,其中低温和高温的荷载试验只有GB / T 21762 - 2008 / IEC 61537:2006《电缆管理 电缆托盘系统和电缆梯架系统》提到了,但其高温度仅为150 ℃,在750 ℃ 以上的火灾环境中,金属槽盒的承载能力会大幅下降,对其增加防火保护措施后,就能够保障火灾环境中对电缆的支撑,使电缆不受额外的机械力(包括电缆的自身重力)而损坏,确保电缆的持续供电能力。
当防火保护措施采用涂刷防火涂料方式时,对防火涂料的涂刷厚度及耐火性能等级,也是长期困扰设计的问题。根据GB / T 21762 - 2008 / IEC 61537:2006 10.2条的安全工作荷载(SWL)试验程序,结合GB 14907 - 2018《钢结构防火涂料》中防火涂料的耐火性能分级,需要进行750 ~ 950 ℃ 的高温试验才能确定,但目前没有相关试验方法的标准,工程上也没有相关试验的经验。参考GB 29415 - 2013第5.2.6条“槽盒表面涂覆钢结构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涂料性能应符合GB 14907的规定”,以及第6.2.5条“槽盒表面涂刷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性能按GB 14907的规定进行校验”,建议采用不低于GB 14907 - 2018《钢结构防火涂料》中规定的更小厚度1.5 mm、更低耐火性能等级Fp 0.50级。